本专业的考试课程(模块)采用学分计算,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,其中合作课程合格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
自学考试办公室和
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(UCLES)联合签发,2004年起所有合作课程合格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签发。
获得本专业16门课程合格证,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,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,同时,由
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(UCLES)授予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。
培养目标
金融管理专业充分发挥了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优势,同时吸收西方有关领域的新知识、新方法,主要培养和造就适应
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、德才兼备,具有一定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金融管理方面应用性、职业性的专业人才。
培养要求
首先,金融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于注重培养人。所设课程16门,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程。
所以课程设计在要求学生掌握知识和专业能力之外,还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的人际交流和公众交流能力;培养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,适应金融环境变化的能力;使学生具备识别分析问题的能力,能够收集有关材料用于计划、决策、监督和控制;帮助学生开发自我管理能力,包括时间管理、工作安排、决策、有主见、应付压力、独立工作等方面;培养学生的自信心、独立自主的判断力以及自我激励的素质和能力。这些都是学生将来开拓事业,面对竞争所必备的。
其次,考虑到学生学习的特点,课程设计的入门起点低,循序渐进。教材采用英国适当教材加以翻译或重新编写。为了降低学习难度,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适合开放学习的教学辅导材料,并将组织相应的面授辅导。
再次,模块化的课程设计为学生提供了充分的选择余地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在老师的指导下, 由浅入深、循序渐进地选择课程学习。